一、全国统考使用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心理咨询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主要内容包括:
1、《基础知识[1]》:
基础心理、社会心理、发展心理、
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
2、《技能操作》:
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3、《职业道德》
二、上海地区2006年在全国统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内容和难度要求,自行编写了本地1+X标准的教材《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教程》和《助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傅安球主编),主要内容包括:
1、《助理心理咨询师培训教程》: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学校心理学、性别差异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心理伦理与道德等。理论部分不少于350学时。
2、《心理咨询师培训教程》:异常心理学、性心理学、人格心理学、
团体心理咨询、职业心理学、心理治疗、心理测验与常用量表应用、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自杀危机干预、心理伦理与道德等。理论部分不少于380学时。
另:上海1+X培训还需要加上三级不少于50学时、二级不少于120学时的实操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