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策划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3月31日,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三批10个国家新职业之一。国家职业标准属于工作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是表明持证者具有从事房地产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专业技能。它是在房地产领域求职、任职、晋级的权威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2005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组织开发编制《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6〕1号《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文件,确定《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标准编码为【2-02-21-11】。所有获证学员证书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书查讯系统查询。
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根据培训内容的类别及相互关联程度,组合成理论知识学习与操作技能训练一体化的五个培训模块(①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查研究 ②房地产项目定位 ③房地产项目投资策划 ④房地产项目整合营销策划 ⑤房地产项目售后服务和物业管理)。
【申报要求】
国家职业三级----助理房地产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 房地产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高级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一级)¥12800元/人 (目前预约报名)
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6380元/人
助理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3280元/人